1.杭州戶籍,落戶未滿5年,在購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xù)繳納城鎮(zhèn)社保滿24個月,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落戶滿5年的家庭限購2套
2.非杭州戶籍,購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xù)繳納社;騻稅滿48個月,限購1套
3.老人投靠子女落戶的需要落戶杭州滿5年,未滿5年則需滿2年社保可購房。
4.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5.落戶臨安區(qū)、建德市、桐廬縣、淳安縣未滿5年的,須落戶滿2年且在購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連續(xù)繳納社保滿24個月,限購1套。
PS.如購房者提供虛假信息資料、隱瞞真實情況或惡意干擾公證搖號銷售的,3年內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意向登記和合同網簽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