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個人破產
個人破產制度起源于古羅馬,目前已經成為很多國家的一項重要民事制度,中國香港、臺灣地區(qū)也建有個人破產制度。早在2018年10月29日,《人民法院報》刊發(fā)《積極推動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一文,介紹了個人破產制度的概念:
“個人破產制度是對應企業(yè)破產制度而言的,是指當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和以后應盡義務的一種法律制度。”
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制度試點
2021年3月1日,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開始施行。同日上午,全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掛牌儀式在深圳市司法局舉行。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的成立,有兩方面重要意義:
一方面能夠加強府院聯動、部門協同,提高個人破產案件辦理質效,保障個人破產制度在深圳順利落地實施;
另一方面,對破產行政事務進行專業(yè)化、集約化管理,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專業(yè)支持和協助,對于激發(fā)經濟活力,營造穩(wěn)定公平、可預期的國際**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推進深圳先行示范區(q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個人如何申請破產
一、破產清算程序
1.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
(1)破產清算申請信息
載明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聯系方式,并說明選擇何種破產程序、破產原因與破產經過;
(2)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復印件、居住證或公安局出具的三個月內主體證明文件;
(3)債務人在深連續(xù)三年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會保險歷年參保繳費明細表(個人)》;
(4)債務人納稅證明
(5)債務人的債權債務清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載明債權信息,包括債權人姓名、聯系方式、債權數額、債權證明、清償狀況材料、訴訟材料等;
(6)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信息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分類載明各類財產名稱、財產取得方式和時間、財產價值、是否與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擔保等信息,并準備好各類財產證明如銀行卡、存折、房產證、車輛行駛證、股權證明、保險保單等。對于無權屬證明的財產,請記錄成冊并附照片,并分類匯總;
(7)收入狀況說明及憑證
載明收入類型(例如工資、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銀行賬戶、現金支付)、收入數額、收入來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稱及聯系方式、租戶名稱及聯系方式),并分類提供相關憑證(例如勞動合同、租賃合同);
(8)債務人所涉訴訟、仲裁、執(zhí)行情況及憑證
載明每一個案件的案號、程序類型、生效時間,并附相應法律文書;
(9)依法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成年近親屬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所扶養(yǎng)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扶養(yǎng)費數額及支付時間、是否有其他共同扶養(yǎng)人等信息,并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10)債務人合法雇用人員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雇用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資支付方式、工資數額、工資支付記錄、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11)誠信承諾書。
2.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
(1)破產清算申請信息
載明債權人及債務人的基本信息、申請目的、債權證明、債權清償情況及其它相關事實和理由;
(2)債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居住證或公安局出具的三個月內主體證明文件;
債權人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居住證或公安局出具的三個月內主體證明文件;
(4)債務人在深連續(xù)三年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會保險歷年參保繳費明細表(個人)》(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人在深圳經濟特區(qū)內居住,但無法獲取其社保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
(5)單獨或合計持有五十萬元以上到期債權的證明,如借款合同、借條、轉帳憑證等
(6)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7)債權人向債務人追償的證明
(8)誠信承諾書。
二、重整程序
債務人申請重整
(1)重整申請信息
載明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聯系方式,并說明破產原因與破產經過;
(2)重整可行性報告或重整計劃草案
詳細說明重整價值與重整可行性,有相應證據材料的,一并提供;
(3)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居住證或公安局出具的三個月內主體證明文件;
(4)債務人在深連續(xù)三年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會保險歷年參保繳費明細表(個人)》;
(5)債務人納稅證明
(6)債務人的債權債務清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載明債權信息,包括債權人姓名、聯系方式、債權數額、債權證明、清償狀況材料、訴訟材料等;
載明債務信息,包括債務人姓名、聯系方式、債務數額、債務證明、清償狀況材料、訴訟材料等;
(7)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清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分類載明各類財產名稱、財產取得方式和時間、財產價值、是否與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擔保等信息,并準備好各類財產證明如銀行卡、存折、房產證、車輛行駛證、股權證明、保險保單等。對于無權屬登記的財產,請記錄成冊并附照片,并分類匯總;
(8)收入狀況說明及憑證
載明收入類型(例如工資、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銀行賬戶、現金支付)、收入數額、收入來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稱及聯系方式、租戶名稱及聯系方式),并分類提供相關憑證(例如勞動合同、租賃合同);
(9)債務人所涉訴訟、仲裁、執(zhí)行情況及憑證
載明每一個案件的案號、程序類型、生效時間,并附相應法律文書;
(10)依法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成年近親屬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所扶養(yǎng)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扶養(yǎng)費數額及支付時間、是否有其他共同扶養(yǎng)人等信息,并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11)債務人合法雇用人員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雇用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資支付方式、工資數額、工資支付記錄、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12)誠信承諾書。
三、和解程序
債務人申請和解
(1)和解申請書
載明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聯系方式,并說明破產原因與破產經過;
(2)和解可行性報告
載明債權債務數額、債務償還安排、與債權人溝通情況等;
(3)和解協議草案【如有】
和解協議草案應包括以下內容:a.債務人基本信息、財產和收入狀況;b.債權人名冊和債權數額;c.債權清償方案;d.債務減免方案;e.和解協議執(zhí)行期限;
(4)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居住證或公安局出具的三個月內主體證明文件;
(5)債務人在深連續(xù)三年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會保險歷年參保繳費明細表(個人)》;
(6)債務人納稅證明
(7)債務人的債權債務清冊
載明債權信息,包括債權人姓名、聯系方式、債權數額、債權證明、清償狀況材料、訴訟材料等;
載明債務信息,包括債務人姓名、聯系方式、債務數額、債務證明、清償狀況材料、訴訟材料等;
(8)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清冊
分類載明各類財產名稱、財產取得方式和時間、財產價值、是否與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擔保等信息,并準備好各類財產證明如銀行卡、存折、房產證、車輛行駛證、股權證明、保險保單等。對于無權屬證明的財產,請記錄成冊并附照片,并分類匯總;
(9)收入狀況說明及憑證
載明收入類型(例如工資、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銀行賬戶、現金支付)、收入數額、收入來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稱及聯系方式、租戶名稱及聯系方式),并分類提供相關憑證(例如勞動合同、租賃合同);
(10)債務人所涉訴訟、仲裁、執(zhí)行情況及憑證
載明每一個案件的案號、程序類型、生效時間,并附相應法律文書;
(11)依法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成年近親屬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所扶養(yǎng)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扶養(yǎng)費數額及支付時間、是否有其他共同扶養(yǎng)人等信息,并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12)債務人合法雇用人員的基本情況【如有】
載明雇用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資支付方式、工資數額、工資支付記錄、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證明;
(13)誠信承諾書。
四、委托代理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A.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載明當事人名稱、案由,不得以介紹信代替)
②律師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驗原件,律師證或者實習律師證過期、換證等期間無法立案)
B.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的須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同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原件
②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
③當事人的委托書
C.近親屬或監(jiān)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戶口簿復印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D.員工代理其所在單位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員工證明書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公民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推薦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于該社區(qū)、單位的證明材料原件
③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a.社會團體屬于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b.被代理人屬于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c.代理事務屬于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yè)務范圍;d.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
深圳市的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fā)布了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就意味著個人破產法進入了最后的立法程序了,馬上就要成為正式的地方性的法規(guī)了,今兒就跟大家呀好好聊聊個人破產法是怎么一回事。
首先個人破產制度聽起來有點不知所云,但是咱們用簡單點的話來說,如果您在債務到期的時候,如果確實還不到錢,您就可以宣告破產了,剩下的資產評分之后,剩余的部分可以用作免除的一種法律的制度。我當然不希望在座的各位,包括看節(jié)目的各位,有這種條例的那一,天,我當然不希望在座的各位,包括看今天話題的所有朋友用到這個條例的那一天,但咱解讀歸解讀,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規(guī)定的要求是在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而且深圳的保險滿三年,您如果因為生意經營生活的消費,導致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的、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按照這個條例你就可以進行破產清算或者是和解了。
很多人就不理解為什么要在這個時間點推行個人破產條例,很明顯就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哥們我專門看了一下數據,截止到2019年年末,中國居民的杠桿率高達55.8%,銀行卡的應償還的信貸余額是7.59萬億,居民杠桿率從20%上升到50%了。
美國用了40年,而中國僅僅用了10年,為什么會選擇深圳?一來是因為這里是我國市場經濟最活躍的地區(qū)之一,這樣的話做試點比較具有典型性,而且這個城市的居民杠桿率啊確實比較高,房貸斷供有前車之鑒。
當年深圳的斷供潮不僅僅擾亂了深圳正常的社會秩序,甚至引發(fā)了中央對房貸斷供情況的重視。這一次在深圳實行個人破產條例,也算是未雨綢繆的,逼正誰都無法預測,究竟未來房價波動對社會的影響到底有多大。但是話說回來未雨綢繆,深圳提前布局順理成章,我相信會給城市人希望,令投資者敬畏,這才是個人破產條例的最終目的。